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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日前一早從公園運動回來,上樓前在社區一樓翻閱蘋果日報,看到一則讓我嚇一跳的新聞。一名六十歲的李姓婦人搭乘捷運,不滿兩位北一女學生未主動讓座,就拍照上傳臉書,並Po文辱罵:「這是誰家的女兒該做雞吧!」、「穿北一女的制服卻不給小朋友坐,真是可恥!」(新聞連結:http://m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60825/935711/ )

        「正義魔人」要求讓座的事件時有所聞,未料可以凶悍激烈到這種地步!再看照片裡的女孩子坐在淺藍色的普通座位上,被拍照當時是睡著的,臉孔和學號清晰可見。我心疼那個看起來在回家路上很疲憊的小孩,同時也捏了把冷汗:我的女兒讀同一個學校,也搭捷運回家,如果今天是她被這個婦人拍到上傳網路,心靈會有多麼受傷?但我也知道上報的不會是女兒,因為她告訴過我,無論書包怎麼重、再怎麼疲累,都不敢在車上坐下,尤其是穿著綠色制服的時候。

       但是女兒從不坐下,不保證搭車時能「安然無恙」。有一次她放學搭捷運回家,上車後在一個空著的博愛座斜前方,放下部分重物,拉吊環站著。接著一位婆婆靠近她想去坐博愛座,但她不從女兒身後繞過入座,硬要從她身前經過將她擠開,坐下還碎念:「這北一女的幹嘛擋在博愛座前面……。」並不斷念念有詞給其他乘客聽,惹得女兒只好提起物品移到其他車廂。

     另一次是搭乘公車236回家,當天除了很重的書包還背著中提琴,下車前移動到司機旁邊的狹窄空間要刷卡,有一個乘客覺得女兒擠到她,轉頭一看是穿綠制服就大聲辱罵:「北一女的有什麼了不起,還擠人!」旁邊的乘客覺得此人小題大做,出言幫女兒緩頰,說:「人家沒怎麼樣吧!」

        我相信這種不友善經驗,不會只有我女兒獨有。一定有其他孩子知道自己穿著制服會被隨時放大監看,寧可被書包壓到駝背、站到腿軟也不想被陌生人叨唸,甚至拍照上傳而全國知名。我自己也畢業於這一所高中,深知這些孩子看似享受光環,肩上卻背著一個「十字架」。這一群在學業表現上較為亮眼的孩子,受到社會肯定讚譽的同時,似乎也被「神格化」為全方位的完人了。她們被期待與放大檢視的不只是成績,還有道德品性,甚至無限上綱到要像「神力女超人」:在學校上課與活動一整天之後不會累、不需要閉目養神、不會生病、生理期不會腹痛疲勞、書包再重也要扛著,所以在車上只能站著不能坐下,隨時隨地扮演社會楷模……

     拿掉明星高中這個閃亮標籤,她們就只是一般成長中的孩子。不只明星高中,現下台灣的國、高中上學活動都很忙碌,一整天下來,可能比被認為需要座位的小學生更疲勞、更需要休息。但是社會上愈來愈扭曲強勢的「讓座」文化,以及一些老人家認定「讓座是學生該有的禮貌」,讓孩子們在壓力下忽視自己血肉之軀的需要,不敢愛自己、疼惜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車上不敢愛自己、好好坐著休息的其實不只孩子,成年人的我也引以為苦。我罹患「重症肌無力」多年,這個病的特色(也可能是個麻煩)就是從外表看不出病情,但實際體力狀況卻是變化莫測,很容易被人家誤會是裝病;而我生來臉圓圓、皮膚白,模樣看起來「福氣」又比實際年齡年輕一些,很不符合一般人對重大傷病患者的刻板印象。因此,搭捷運時就算是覺得沒力,也不敢坐博愛座,同時包包裡一定帶著保存多年的「重大傷病卡」(已經改成註記於健保卡,但這張紙本我仍然留著),如果真的需要坐博愛座,萬一被正義人士要求起身的時候,我可以拿出這張卡片供人「驗明正身」。

        博愛座與讓座文化,本該算是台灣最美的風景之一,然而就我個人與孩子體驗,以及新聞媒體上不時出現的讓座紛擾,演化至今已然成為一套形式化的制約與霸權。然深入思考所謂「讓座」,它的精神應該是在於這個「讓」字。每個人買票上車都有坐位子的權利,所以讓座是體貼,不是義務;做了是美德,不做並不違法。車上設置了博愛座,是藉由不同顏色的提醒,將這種原本出於自願的利他心,外顯為集體的道義

但隨著博愛座設置愈來愈多,集體性道義愈來愈強,讓原本出於自由意志的讓座,愈來愈像一種規約與驅動力,不做好像會感到不安。我們上了車坐定之後,一邊想休息、一邊得掃瞄四周與車門開啟,有沒有「應該」被我讓座的對象。但微妙的是,現代人受惠於醫學和醫美的進步、加上裝扮與保養得宜,年齡與身體狀況不再「一眼以蔽之」,而使真相與需求之間出現曖昧。

因此三、四十歲但頭髮花白者可能因為被你讓位而尷尬,七、八十歲的長者因為頭髮染黑、保養得當,卻因為被你略過而生悶氣。穿著娃娃裝,有著圓圓肚子的豐腴女生一定是孕婦嗎?可能站在你身邊、穿著緊身褲裝的苗條女子才是剛剛懷孕的媽媽呢!

同樣的集體道義感,也隱隱左右著人們去檢視和監督他人。現在手機和社群媒體如此普及,要評論公審要肉搜隨心所欲,隨手抽出手機就像掏出一支尚方寶劍,看到自己認為該讓而沒讓,一時熱血沸騰就朝著對方喀嚓拍照,送上網路先斬再說。

新聞中的這位李姓婦人,就執行著這種廉價正義。用不雅言詞罷凌了有隱性需求的女學生,事後雖遭到撻伐圍剿肉搜而態度軟化,似乎仍自認制裁有理。據李婦描述,自己先讓座兩次(老先生和小孩子),才對一直坐著的女學生不滿。看起來李婦的確有助人的初心與熱血,但她似乎把自己的利他行為視為「犧牲」,別人沒有做是「罪惡」,出於自己認定的正義感再雜揉對明星高中的複雜心態,就出手「懲罰」沒有跟自己一樣付出的女學生。

李婦的「正義魔人」行徑固然不可取,但我也想著:李婦就因此是個十惡不赦的壞人嗎?也許她在鄉里間是個熱心的鄰人,就像你我一樣的普通人。她的正義「內心戲」,也可能曾經在我們心中上演;在集體道義的氛圍裡,我們有時候很難釐清自己是受到何種念頭、情緒或教條的驅使,一不小心就施行暴力、罷凌了他人。

     「正義」是一種誘惑,如果沒有體貼他人、覺察自我,很容易一秒鐘就跨越一線之隔,成為廉價正義和隱形暴力,使得公車和捷運的車廂裡,到處空著博愛座(甚至普通座),旁邊卻擠滿真正需要乘坐休息的人。

愛不是出於應該,而是看見需要。因此「博愛座」是滿足需要的流動席,而非形式化的保留席;「讓座」是人與人之間的美好默契,而不必是精神壓力。讓我們放下不假思索的正義感,消除車廂裡的集體不安。多一份細膩與體貼,找回車廂裡的愛與信任,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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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rene02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