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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很少在臉書上談論時事,今天的發文和時事小有相關,但不涉及政治,是另一番有感而發,關於自我與人生。
 
    陳為廷因襲胸、性騷擾的過往而退選,這兩天看到各界不同的反應和評論,我看到有作家從陳為廷的童年成長來解讀他的慾望,說「慾望不髒,但是很痛」;也看到有人在報紙論壇上,以雨果「悲慘世界」裡的尚萬強來類比陳為廷。也有女作家反對以上寬容的態度,從受害者角度發表「你的孤獨造就了我的陰影」,駁斥陳為廷說自己伸手是「因為孤獨,而找錯了出口」。
 
    不論是寬容還是譴責,我並不想在這裡做政治性發言,只是陳為廷「孤獨而找錯了出口」的說法,讓我感觸良多。陳為廷的成長辛酸,令人非常憐憫與同情。但他的人生,要不要受制於所謂的「心理創傷」;自己的現在和未來,要不要永遠要從這個缺口來詮釋和寬宥?
 
    以「心理創傷決定論」來解釋人生,大概就如同聽一個諮商師或精神科醫師告訴我們:「你現在所受的痛苦,是因為過去的某件事。」然後安慰我們:「這不是你的錯。」就結束了。
 
    離開診間,心情好舒坦。原來現在的我是「過去」決定的。
 
    然而釋懷之後,是要繼續,還是改變?如果過去決定了一切,但又無法改變,難道我們要對人生束手無策嗎?絕望、虛無、悲觀?
 
    這是我思考了好幾年的問題。後來我發現,人生不是不能改變,但要由自己發動;而且由現在的自己去詮釋過去的一切,研發出養料來栽培未來的自己。
 
    前幾天我開始閱讀新書《被討厭的勇氣》﹝究竟出版﹞,不斷在心裡激起波濤,頗有相見恨晚之感。這本書藉由一位年輕人和哲學家的對話形式﹝模擬蘇格拉底和學生的思考愈論辯﹞,以非常邏輯但清新有趣的方式,討論出一種顛覆「心理學因果律」的「目的論」─「人並非受制於過去的原因和行動,而是朝向自己決定好的目的而行動」。基於這樣的勇氣,人可以得到真正的自由。
 
    因為陳為廷的事件,觸發我對此的再思考,而正在讀著的這本書《被討厭的勇氣》恰巧呼應了這個話題,顯得別具意義。
 
    人不偉大,但我還是相信,人是可以改變的。有勇氣,就有機會得到幸福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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﹝《被討厭的勇氣》究竟出版,p35﹞
 
﹝引文﹞
 
無論任何經驗,它本身並不是成功也不是失敗的原因。我們不要因自身經驗所產生的衝擊﹝也就是心理創傷﹞而痛苦,而要由經驗中找出能夠達成目的的東西。.....阿德勒認為,決定自我的不是「經驗本身」,而是「賦予經驗的意義」。比如遭遇重大災害,或是幼兒時期遭受虐待之類的事,它對人格形成不是完全沒有影響,影響還是很大。重點在於,並不是因為發生了這些事,就一定有什麼樣的效果。我們是藉著「賦予過去的經驗什麼意義」來決定自己的一生。人生不是別人給的,是我們自己選擇的。決定要怎麼生活的,是我們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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